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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目睹前女友与现任同居自杀 双方父母对彩礼数额产生分歧提出了分手

2023-05-21 10:19:37

广西青年小陈和小美(均为化名)是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后来发展成了情侣,准备结婚。因为双方父母对彩礼数额产生分歧,小美提出了分手。

男子目睹前女友与现任同居自杀 双方父母对彩礼数额产生分歧提出了分手

为了挽回感情,小陈在分手后的3个月里,先后22次发送“1314”、“520”等带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小美收下了红包,也给小陈的心里留下了一丝希望。

2022年9月21日,小陈远远看到,小美与新男友生活在他的房子里。这一幕,刺痛了小陈,他在次日凌晨发送了遗言,跳楼自杀。

小陈的父母坚持认为,小美的死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小美并没有对小陈出言不逊。从法律上来说,小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法院却认为,小美的做法有问题,所以判决小美赔偿两万块钱。

小陈的父母觉得,法院的判决,意味着小美必须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甚至有可能会提出上诉。

在小美看来,她并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凭什么要给她两万块钱?这是一次很正式的分手,是两个人的家长坐在一起商量好的。作为男人的小陈,自己都搞不清楚状况,凭什么要怪到女人头上?

对此 网友们纷纷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网友说:“彩礼没谈妥分手,分手又马上找了新男友,都分手了还收人家红包,这女人眼里只有钱,这种行为不值得为她去死,现在难受的只有自己父母!”“凡是这种因为感情自杀的, 我一概不同情, 没担当, 可惜了父母。 这种男人(或者女人), 也不建议嫁(或者娶), 一个不爱惜自己生命的人, 也不会爱惜别人生命!”

也有网友表示:“分手了还收男孩520和1314,还找新男人去男孩房子同居,这些行为刺痛了男孩,这个女的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把收男孩的钱退回去!”“国家应出台法律,彩礼不准超十万,十五、还有多少多少的,超出以法治罪!”

我觉得这段感情双方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和不健康的表现。小陈通过给小美发送带有含义的红包等行为,对小美进行了骚扰和干扰,这种行为不仅是不受欢迎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对于小陈这种失恋,烦恼和绝望的情况,应该首先向家人、朋友或心理医生寻求帮助。在克服失恋过程中,小陈可以适当调节自己的情绪,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和心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交活动,扩大自己与他人的圈子;同时也要正视并平衡自己的感受,接受并面对分手的事实,寻找新的目标和生活的意义。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失恋而走上极端行为,采取可怕的行动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自己无法操纵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也需要及时寻求专业的医学或心理咨询。

对于小美来说,她应该尽量不去刺激到和危害小陈,始终要以一个负责任和理智的态度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身处同屋和分手后又没有直接复合的状态是有风险的,因此她需要更加警觉地避免让小陈得到错误的期望或暗示。

同时,给予小陈适当的理解,支持和关爱,并帮助他调整自己的心态和生活,将会是一种非常积极、有意义的做法。如果她无法处理好这种情况,也可以寻求心理医生或者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明确并规范化自己的行为。

分手后,如果双方没有得到合适的处理或修复,即使他们没有直接复合,某些人可能会表现出类似小陈在短期内暴露出来的精神伤害行为。

在建立和维持健康的感情关系时,我们必须尽可能认真处理双方之间的利益、心理健康与未来发展,并避免一些过度物质化、过于理想化或过度依赖的观念。

年少的时候,有的时候,爱情就是生命中的一件大事,当一个人离开了你,你会觉得活着毫无意义,可是当你从这个困境中走出来,回过头来,你会发现,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既然都已经分手了,何苦还在意对方是否与他人同居呢?

网友们,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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