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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醉殴打孕妇致其耳聋 被刑拘

2023-05-22 11:12:35

酒醉男子殴打孕妇,致孕妇耳朵残疾,事件发生5月5日珠海某小区酒店内大堂,当孕妇在楼下等她的丈夫,一名酒醉男子神智不清,竟然让孕妇给他香烟,孕妇不抽烟表示自己没有香烟,酒醉男子不依不饶,手上不断有动作,孕妇走出大堂往门口外,酒醉男子或许酒后色胆,直接跟上去追到孕妇面前,该男子还用手摸了一下孕妇身体部位(下体),孕妇觉得酒醉男子无理取闹,孕妇把酒醉男子推开(被判定孕妇互殴的动作)。

男子酒醉殴打孕妇致其耳聋 被刑拘

酒醉男子怒了,不停辱骂孕妇,还直接暴打孕妇,孕妇选择报警,孕妇丈夫赶下来才让打人者停止暴行,警察已经抓捕到该名酒醉男子,但是很奇怪,酒醉打人男子在被警方控制24小时后,突然就被放了出来。

孕妇曹女士回应此事:事情发生后,(孕妇姓曹),我的丈夫赶下来,把我急忙送院检查,医生告诉她,她的腹中胎儿被打到的原因,所以会造成有一定的影响,耳朵伤势较重(耳朵里面不停流血),需要慢慢治疗来看伤势后续影响,不排除受伤耳朵可能会造成听力障碍,胎儿和耳朵你只能选择其中一样,要了孩子就不能医治好耳朵。

本以为自己已经报警了,打人者应该会选择道歉或付治疗费用,来解除伤者对自己不当行为的原谅,可是对方至今没道歉没有赔偿,医药费自己垫的,自己也与警方沟通,警方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会与我积极联系。

警方最终判双方互殴(2次判定互殴),孕妇要求酒醉男子赔偿我所有的医疗费用,亲自来向我道歉,嫌疑人表示给1万元(先付4千事情结束给6千)和解算了,孕妇拒绝,到今日还没有结处理好。

醉酒男子辱骂、猥亵,殴打孕妇,事后却不愿意为自己行为负责(找什么没有钱的借口),为什么如此胆大包天,除了酒精作用,更多的是个人素质问题,法律上给犯罪人更重的刑罚处置,更需要法律和社会态度的引导和规范,更多的举报和揭露不良行为,依法惩治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行为。

网友有评论说,幸亏孕妇没有还手,否则就演变成互殴事件(这名网友,你错了,打你脸了吧),但是不还手,自己又差点被打流产,而且耳朵还有失聪的可能性,大家认为这事应该不应该还手?还有互殴判定是否有点模糊不清,特别是高铁掌掴女孩案件,最终判罚结果让很多人心中愤慨。

此事现在的争议有几点,首先是曹女士推嫌疑人的动作,凭什么能判定互殴行为?第二点,民警既然调查了事情全过程,为什么会积极推动和解?即使是嫌疑人因为经济问题,无法让受害者损失得到赔偿,还积极推动和解,为了什么?第三点是受害者还在医院,施暴者却已经自由,非常让人觉得不满,凭什么这样的处理?

这种暴力行为更大的影响,是会导致孕妇心理上创伤和恐惧感,心理负担可能会对胎儿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这样的损失才是对受害者打击最大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查和打击此种行为,保护民众不受更大的影响。

关于酒醉男子事后处理方式,真的是欠妥当,这事情一旦发生,施暴者首先是在警方与受害者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取得两方谅解,也让自己在这件事情的错误能得到宽大处理,现在,曹女士所面临的困境也凸显了在法律和社会体系中对于性犯罪受害者支持的不足,身体伤害,施暴者无所谓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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