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部队特供”军酒被查处
2023-06-18 21:25:45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
今年在执行纠察任务时
一辆私家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车身两侧疑似印有
军队臂章样式的标识
车辆后侧玻璃上还标注着
“军酒销售”的字样
纠察员发现后随即拍照
并进行跟随
顺藤摸瓜找到了车辆所属公司
经调查发现
该公司注册有微信公众号
公开销售“军酒军品”
品类多达40余种
还附有“军酒”销售电子彩页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
该公司主要负责
“军酒”销售后的派送工作
其背后供货商为李某
李某2020年在朋友的怂恿下
嗅到了“军”字号产品的所谓“商机”
开始从事“军酒”销售
在掌握更多证据后
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
联合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对其销售门店及库房进行查纠
封存12个品种、600余件、3500余瓶
疑似涉“军”字号酒
累计金额达数十万元
并对该公司作出
罚款3万元
没收“无厂名厂址军酒”的处罚
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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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二、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
(一)军事单位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二)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
(三)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四)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包括军旗、军徽、武警部队徽、八一、勋章、领花、胸标、臂章等。
三、严密组织“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