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员工举报领导后遭排挤 年终考核倒第一
2023-01-18 10:37:20安徽芜湖。胡先生是一名国企员工,担任党政事务部副部长职务。
入职以来,他发现了公司几名领导的腐败问题并进行举报。
可随着自己年终考核成为倒数第一,他怀疑,这是领导的“授意”,才让自己被孤立排挤。
胡先生是在2017年入职,工作中陆续发现领导的问题,就多次实名向芜湖市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根据胡先生介绍:“2020年6月,实名举报公司一名领导,对方还了4250元,受到芜湖市纪委的‘批评教育’,2021年11月,再次实名举报该领导‘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函询不老实’等等,对方还了近10万元,受到党纪处分中的‘党内警告’
前不久年终考核,自己是全公司员工里的倒数第一,也是唯一一个评分在90分以下的,这也导致此前预发48000元的年度绩效,胡先生被倒扣5600多元。
胡先生认为,这个成绩并不应该是自己的正常成绩,只是被人“授意”了,于是再次进行举报,并且将事情反映给媒体。
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党政事务部部长吴某,对方表示,胡先生的说法属于“诬陷”,年终考核是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被打低分,说明其他员工不认可。
对此,有网友表示:胳膊永远都扭不过大腿,跟领导对着干,就是这个结果,测评打分就是领导决定的。
也有网友说:员工的绩效考核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这种事情即便是举报,也没办法核实,认了吧。
说实话,胡先生的勇气,令人敬佩。
毕竟在国企工作,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铁饭碗,讨好同事和领导还来不及呢,胡先生就直接举报,能看得出来,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正直,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其实是挺悲哀的。
先不说打分的情况,从胡先生之前的举报以及处理结果来看,至少在这一点上,胡先生并不是“诬陷”,而且“对方还了近10万元”,而且还是连续两年内发生两次,这样来看,是不是惩罚的力度低了点呢?
正常来说,国企绩效考核的意义,在于评定和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果,并通过考核结果 判断员工与其岗位要求是否相称。
而考核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及职务升降等诸多员 工的切身利益。
而其最终目的则是通过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改进员工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 经营效益,推动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绩效考核在评价与激励员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企业市场地位等等诸多方面, 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初衷是好的,但如果说考核的意义变成束缚员工嘴上的“胶带”,那这样的考核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以后还会有正义的员工出现吗?
我觉得胡某的救济方式不对,这次毕竟从表面来看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胡某不应该向当地纪委举报,而是应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在这件事中,虽然胡某供职的单位名为公司,但由于这个公司的性质是国企,而胡某已经是该公司党政事务部的副部长,大概率跟公司建立的是人事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如果是人事关系,双方的争议就应该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不应该适用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当然,这种适用只是从实体处理上来说,从程序上来说,如果人事这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是要按照劳动方面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