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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感染人群近8成是中青年 当前疫情主要呈现3个特点

2022-12-18 17:59:29

12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123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浙大一院专家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首先介绍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

浙江感染人群近8成是中青年 当前疫情主要呈现3个特点

当前浙江省疫情主要呈现3个特点:一是感染人群近8成为中青年,“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虽然仅占7.4%,但是专家研判随着疫情发展,后续将逐步升高。二是98%以上病例为轻症和无症状,没有出现重症危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三是流行毒株以奥密克戎BA.5.2和BF.7为主,暂未发现XBB和BQ.1等毒株。根据国内外多个疫情研究模型测算,浙江省第一波疫情预计在明年1月中旬左右迎来高峰,这期间又恰逢农历新年,疫情将伴随人口流动加速传播。为科学精准应对即将到来的高峰,尽量延峰、有效削峰、平稳渡峰,实现“保健康、防重症”目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主要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核酸检测与查验政策

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为方便群众办事,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证明;所有医疗机构,除新⼊院患者及陪护⼈员外,也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人员聚集性活动,除了重要会议和活动外,不再对核酸检测作硬性要求。

为了方便确有需要的群众开展核酸检测,要求全省各地保持现有便民核酸采样点布局不变、规模不变、效率不变。总体上全省核酸采样点数量仍维持在1.7万余个,同时要求社会面采样点和二级以上医院,均提供单管核酸采样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疫情来袭时,保护易感人群是防控重点。所以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特别是把养老机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闭环作业,切实保护“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此外,坚持重点人群风险管理,对医务人员、外卖快递、出租车司机等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有效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面对即将到来的疫情高峰,建立健全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加快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的要求,加快推进发热门诊扩容,截至12月17日,全省开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390家,设置基层发热诊室1272个,已覆盖90%以上的乡镇(街道)。全省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的床位、ICU床位均已超国家标准,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为进一步提升救治能力,继续保留所有方舱医院,并按照亚定点医院标准升级改造,保障普通型新冠患者救治需求。同时,为缓解线下就诊压力,杭州等地创新开通了互联网医院,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在线上问诊、线上求诊,有效分流发热门诊的压力。在社区,要求组建配送小分队,及时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居家医治人员提供医药和生活物资代购服务。现在医护人员非常辛苦、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这里也呼吁广大群众,多多理解、支持、配合他们的工作,用实际行动为白衣天使加油点赞。

三、强化重点物资储备供应

针对不少群众反映的购药难等问题,重点加强抗病毒、清热解毒类中成药、抗原试剂等抗疫物资的生产储备和供应,推动相关企业开足马力、提高产能,增加药品的生产与供给,其中抗原检测试剂的每日产能从上周的780万人份提高到目前的1371万人份,预计月底提升到2500万人份;康恩贝制药的布洛芬颗粒日产量已达4万盒,相关重点药品产能月底前有望进一步提升。为实现物资精准投放,省经信部门动态监测市场上出现紧缺的医疗物资,调度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生产,重点保障省内特别是医疗机构的需求。同时,坚决打击囤积居奇、肆意涨价等扰乱市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和防疫需求。

四、加强健康宣传引导

当前疫情形势下,倡导“全民打疫苗、全民戴口罩”,倡导“无症状不采样、无症状不用药”,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切实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全民健身、增强体质的良好氛围。通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科普宣教和心理辅导,引导群众更加理性认识防控措施优化调整,有效消解紧张心理、恐慌情绪。特别是针对群众的疑虑,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对一些谣言和不实传言,做到及时澄清、纠治,切实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疫情防控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浙江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努力将保健康、防重症与保稳定、促发展有机结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用心用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坚持做好风险研判和应对预案,坚决防范次生问题和极端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提振市场信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今年各方面顺利收官、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开好新局。

上述举措,有的重在优化调整,有的重在强化管理,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一老一小”等脆弱群体,尽最大努力推迟感染高峰到来、压平感染峰值,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晚一天、少一人,都是胜利。下一步,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提升医疗救治和社区支持等应对能力,悉心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全省人民一道努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记者提问:浙江的医疗机构已经取消门急诊的核酸查验,医护人员感染风险可能会提高,保障举措有哪些?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医务人员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中坚力量,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是全省医疗机构的应尽职责。

首先是充实重点岗位医务人员。针对近期发热门诊就诊量增大情况,重点增强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力量。对于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同时我们也制定后备力量扩容预案。

第二是加强一线人员的力量统筹。加强整体统筹,医务人员集中精力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内部强化统筹,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的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充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力量,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第三是做好医务人员自我防护。组织专家制订完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防护方案,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此外,作为重点人群,力争在12月28号前完成全省七十余万医务人员的免疫接种任务。

记者提问: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需要出示核酸证明,如果出现大面积感染,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这种情况国内有些地方已经出现。按照目前病毒传播速度,我们身边接下来也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要重视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尽量避免每个单位在同一个时间段产生大面积感染。

一是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全民科学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行动,养成办公大楼、公共场所乘坐电梯等必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提倡工作尽量线上电话联系,单位之间、办公室之间、人员之间减少不必要的走动、串门,防止人员交叉感染,积极倡导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抓紧进行第二批加强针的接种。

二是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加强身体锻炼,合理膳食规律作息,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平和心态,不焦虑,不盲从,科学理性看待新冠病毒。

三是合理安排岗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人员岗位进行优化组合,必要时分人次上岗,相关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一些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建议采取AB岗设置,确保疫情严重的时候,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四是做好健康监测和症状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如果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该引导其对症处置,保证休息,无症状感染者可视情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确有需要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继续在岗,病情加重时及时就医问诊。

记者提问:近期,媒体陆续接到一些市民群众反映,现在一些线上线下经营者在抬高医疗物资价格,如口罩、抗原试剂,还有一些如连花清瘟进行捆绑销售。对于这类现象,市场监管部门有什么举措?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近期确实接到了一些群众的反映,一些经营者借机哄抬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试剂、N95口罩价格,实行捆绑销售等。对此,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规范教育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了防疫用物资价格提醒告诫书,并对涉疫医疗用品、防护用品、抗原检测等三类涉疫物资经营企业,实行点对点的行政指导,引导和告诫。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借机囤积居奇、哄抬价、串通涨价、捆绑销售等,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截止到昨天,浙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发放提醒告诫本7634本,约谈相关企业761家,开展行政指导,并推动问题整改270个。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全面开展涉疫物资价格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与商务发改、卫健等部门的横向协同,切实强化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及时掌握三类涉疫物资价格动态和市场供应情况,同时广泛开展市场的巡查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经营单位成本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库存和销售流向等。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434人次,共检查防疫用品经营单位10,032架次。

三是严厉执法打击,坚决遏制涉疫物资乱涨价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切实畅通线上线下的投诉举报渠道,并通过互联网监测,主流媒体报道和自媒体的广泛收集违法线索,以三类涉疫物资及其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为重点检查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办案的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乱涨价。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共处理相关投诉举报164起,查处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案件13次。

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和警示教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严厉打击涉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12月1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第一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9起涉疫物资哄抬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强化预警研判和行政指导,整合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测12315投诉举报预警监测等信息,及时排查发现剩余物资价格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另外,提醒广大涉疫物资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当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浙江市场价格秩序。

记者提问:大家都很关心有哪些常备药是有效的,在正确用药和合理用药方面有何建议?

浙大一院药事管理科主任卢晓阳:首先我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平时家里少量备点常备药就好,不要大量囤药。把当前情况下有限的医疗资源留给有症状的患者。在居家治疗的时候,可以根据病情发展的不同情形、不同的阶段,选择合适的药物来保证有效治疗。

在没临床症状,但是抗原检测阳性的时候,不需要用药,因为感冒药、退烧药、止咳药其实都是缓解症状的药物,不是特效药,也不是预防用药,如果没事就去吃药的话,可能会发生一些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肾功能的受损。

有些轻症的患者发烧的时候,可以进行体温监测,如果发烧没有超过38.5度,建议首先选择物理降温,温水擦浴,如果超过38.5度,可以用一些退烧药,但是也不要超过三天,如果高烧三天不退的话,那就要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去治疗。同时要注意不要两种退烧药同时使用。

如果出现喉咙痛、喉咙干,像网上说的“刀割喉咙”的情况,可以服用一些缓解喉咙肿痛的中成药含片,如西瓜霜含片、草珊瑚含片、金嗓子喉宝,这些药物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的效果,同样也要注意不要同时使用两种含片。还有一个疗法其实也蛮有效,就是局部冷敷,吃一点冰的东西,如雪糕,起到减少肿胀、止痛的效果。

如果患者出现全身酸痛,不要再吃止痛药,因为退热药本身也是镇痛药,可以缓解全身疼痛的症状。后期可能有些患者会出现咳嗽,可以服一些止咳的药水。

总得来说,在选退热药感冒药的时候,要牢记三句话:一是单独使用,二是剂量不要超,三是根据症状合理选择药物。

记者提问:目前防疫物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需求是非常大的,疫情期间,大家很关注量是否足够,质量是否有保障。对此监管部门有没有相应措施?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目前浙江生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一共有24家,生产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4大类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共有102家,批准用于新冠病毒预防接种的疫苗企业1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和的生产企业有三家,现在目前日产量已经超过了1300万人份。目前相关的企业正在积极扩大产能,开足马力组织生产,全力保证市场供应。

在监管方面,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防疫药品的生产质量的监管。目前省药监局对相关治疗药物强化监管,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治疗新冠肺炎诊疗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品种开展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批准紧急使用的企业生产的新冠疫苗,派出监管人员实施现场的监督,逐批检验放行,保证疫苗的质量。‍‍

二是加强防疫药品流通的监管。部署各地建立了零售要点停业报告制度,确保药品零售企业正常运营。要求零售药店,强化药事服务工作,做好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引导群众理性购买药品和科学用药,不要囤积药品和盲目服用药品。对全省零售药典疫情防控4大类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并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用药专项的药品质量的抽检抽检,确保销售药品的质量。‍‍

三是加强防疫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对全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当前供应紧张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和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开展监督性抽查的情况来看,目前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定。‍‍同时,协调生产企业每天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冠抗原检测,供应省内部分连锁药店,尽力满足群众的购买需求。‍‍

四是积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促供工作。为支持抗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扩大产能,缓解供需矛盾。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省药监局组织专门力量为企业扩大产能,开展委托加工指导服务,开辟审批监管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支持相关企业扩大产能。‍‍

五是组织开展全省涉疫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使用材料试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红外体温计等重要的涉疫问题,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涉疫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散步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市场秩序规范运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提问:如果自己阳性了,在居家隔离期间一旦身体不适病症加重,就有可能要上医院,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就医?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如果只是轻微不适,我们建议尽量居家观察,非必要不去发热门诊,非必要不到医院,居家期间早晚要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同时做好自我的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或者通过互联网诊疗进行咨询、诊疗或者配药。目前,我们全省已经有900余家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有需要的群众可以上线咨询问诊。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在浙里办、支付宝、健康码以及健康浙江微信公众号等主要的服务入口发布了发热门诊查询应用,大家可以及时上线查询,就近就快就医。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该去医院进行治疗,第一感到呼吸困难或者气促;第二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然持续高于38.5度,超过三天;第三感到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地加重,而且不能控制;第四像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或者感到持续腹痛、腹泻或呕吐等情况;第五孕妇出现了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者出现腹痛,胎动异常等等情况。

去医院就诊过程当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公共交通工具,要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果确实病情的原因无法自行前往,可以拨打120,由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在这里,我们也呼吁非必要不打120,为极危重症患者留出急救热线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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