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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确保男性完整享有育儿假 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2023-03-11 09:30:49

据调查,各地计生条例普遍设置了男性陪产假、父母育儿假,对男方参与育儿有一定帮助,但由于缺少有效监管措施,男性休假比例不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林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男性育儿责任,确保男性完整享有育儿假期,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委员建议确保男性完整享有育儿假 分担女性育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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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委员建议:落实男性育儿假,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

3月6日,澎湃新闻从全国妇联获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提交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的提案》。

林怡表示,调研发现,各地因地制宜,在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但从总体上看,激励措施还显不足。

2022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企业生育成本负担对女性就业的影响”课题对29个省区市1043个企业的调查显示,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25.39%的被访企业承认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的情况;在有女职工生育的930个被访企业中,63.40%的企业没有执行延长产假政策。

同时调查发现,被访企业中,43.81%的反映企业生育成本占工资总额0.5%以上;82.36%的希望对其承担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含延长产假)的社会保险缴费予以补贴,74.40%的希望延长产假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48.71%的希望为当年有女职工生育的企业适当减税,41.99%的希望政府优先采购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竞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因此,林怡表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抓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作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建议人社部及时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配套法规政策,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指导各地加强对招聘、录取、晋职、晋级、培训、辞退等环节性别歧视行为的监管。同时,健全完善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会同工会、妇联对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为妇女公平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调查显示,企业普遍希望国家和地方尽快出台政策,帮助减少因女职工生育增加的用工成本。建议财政税收部门加强研究,给予女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税收减免或者补贴等优惠政策,缓解企业因女职工生育增加的用工成本压力。

三、落实男性育儿责任。落实父母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可以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营造有利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可以强化男性育儿责任,分担女性育儿压力,有利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普遍设置男性陪产假、父母育儿假,对男方参与育儿有一定帮助,但现实中男性休假比例不高,如2019年国家卫健委开展的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男性未休满陪产假。建议国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男性完整享有育儿假期。

四、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建议人社、工会等部门将企业建立男女职工入职、培训、晋职、晋升、离职等性别平等年度报告制度及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础性评价指标,并在总分中设置一定分值(如5—10分),对得分高的企业进行表彰。建议开展寻找、评选“男女平等社会责任企业”活动,对表现突出企业进行表彰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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