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落马细节:脚垫丢失要求出警
2023-04-20 10:51:43高燕文,男,汉族,1975年11月生,云南丘北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0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22年2月,云南省西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高燕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高燕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95年07月至1998年07月在丘北县温浏中学任教;
1998年07月至2003年05月先后任丘北县温浏乡组织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3年05月至2004年02月任丘北县八道哨乡副乡长;
2004年02月至2007年04月先后任丘北县曰者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镇长、党委书记;
2007年04月至2011年06月任丘北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10年03月至2010年09月任云南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处长助理);
2011年06月至2012年12月任丘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2月至2016年05月任丘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05月任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物事件
接受审查
2021年3月,据文山州纪委监委消息:文山州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燕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逮捕
2021年9月26日,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对高燕文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燕文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燕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逾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判决
2022年2月,云南省西畴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高燕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高燕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