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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明确了路边摊点的设置条件

2023-05-04 10:05:21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路边摊”也不是一松了之。《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明确了路边摊点的设置条件

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了!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路边摊点的通告》,明确了路边摊点的设置条件、经营范围、管理要求等,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而是将其纳入规范管理。

根据通告,路边摊点是指在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移动式设施或简易设施进行经营活动的临时性摊点。路边摊点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

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占用绿化带、花坛、雕塑、喷泉等;

不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不占用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

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不占用居民楼门前、窗下等;

不影响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不占用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

通告规定,路边摊点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农副产品(水果、蔬菜、肉蛋禽等);

食品(熟食、小吃、饮料等);

日用品(文具、饰品、服装等);

服务(理发、修鞋等)。

通告要求,路边摊点的经营者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持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经营许可证,并在摊点上明显展示;

遵守经营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不随意变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

遵守价格管理和质量安全的规定,不销售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变质的商品,不欺诈消费者;

遵守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的规定,及时清理垃圾,不乱倒乱排废水废油,不使用明火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的规定,不制造噪音或者污染空气,不使用低俗或者侮辱性的语言或者标语。

通告强调,对于违反规定的路边摊点经营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况暂扣或者没收其经营设施和商品。对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路边摊点,将予以取缔。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出台这一通告旨在兼顾城市管理和民生需求,既保障城市形象和品质,又支持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和创业。这是深圳作为一个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的城市,对于路边摊问题的一种智慧和人性的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路边摊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它不仅提供了便利和多样的商品和服务,也展现了城市的活力和魅力。路边摊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它为许多有创业梦想或者生活困难的人提供了一个平台和机会,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实现自我价值。路边摊还是一种民生福祉,它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的选择,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便捷、实惠、美味的生活。

当然,路边摊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占用公共空间、影响交通秩序、污染环境卫生、降低城市品位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规范管理和执法监督来解决,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或者放任。我认为,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这一通告,就是对于路边摊问题的一种合理和有效的处理方式。它既尊重了路边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维护了城市的管理秩序。

我希望,深圳能够以此为契机,打造一个有序、有温度、有特色的路边摊文化,让路边摊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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